近日,一位阴道流血10多天的孕妇找某医院的教授看病。教授建议其做B超检查。孕妇不肯,怕对胎儿有影响。对此,广东省超声医学工程学会副会长、中山一院妇产科教授孔秋英认为:时间少于5分钟、小剂量的照射不会损害胎儿。
有人对孕妇是否做B超一事作出定论:不能做。对此,孔秋英和她的研究生做了80例早孕妇女超声诊断安全性实验,近日公布结论:出于优生优育考虑,早孕时做超声检查应慎重。在有必要用超声波来确诊的情况下,应以最小剂量获取必要的诊断信息。
畸胎率占怀孕比例的1%以下,主要为:无脑、脑澎出、脑水肿、脊椎裂、四肢短小等。若及早发现上述畸形胎儿,及时中止妊娠,是优生的重要手段。例如,一怀孕7个月的孕妇作B超检查时才发现其怀的是无脑儿,立即引产,避免了家庭悲剧。上述那位流血十多天的孕妇,其实早已胎死腹中。若不做确诊,盲目补胎,岂非坏事?
孔秋英和其研究生对80例要求人工流产的健康早孕妇女进行研究。将她们分为4组,1组未经超声辐射为对照组,其余3组分别照射5、10、20分钟。结果显示,照5分钟的,胎儿角膜会出现轻度、可逆性水肿;照10分钟的水肿加重;照20分钟的出现不可逆水肿及细胞断裂的情况。由此说明,超声波可以引发胎儿细胞结构的改变及早孕绒毛功能的改变,辐射时间越长改变越显著。但在有必要用超声波来明确诊断的情况下,应在容许的时间内以最小剂量进行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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