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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红斑狼疮的药物
http://www.5191.com 2007-6-4 10:24:00 来源:-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药物治疗有以下几种:
(1) 非甾体类抗炎药 在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治疗过程中,大多用于有发热、关节酸痛、肌痛、乏力等症状,而无明显内脏或血液系统受影响的轻症病人。正确地使用此类药物能缓解症状,减少肾上腺皮质激素的用量及其副作用。布洛芬、怡美力、莫比可、双氯芬酸钠 ( 包括扶他林、戴芬、英太青、奥斯克、双氯灭痛等 ) 、荼普酮等都可以选择应用。但本类药物有消化道反应、肾脏损害、肝酶升高等不良反应,疗程不宜过长。对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病人应慎用,以免加重肾脏损害。
(2) 抗疟药 抗疟药氯喹和羟氯喹,具有抗炎、免疫抑制、抗光过敏和稳定核蛋白的作用。尤其适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的低热、关节炎、皮疹,并有减缓和稳定狼疮非致命性病变进展的作用。如与泼尼松 ( 强的松 ) 同用,则可减少泼尼松的剂量。以关节炎症状为主者,可与非甾体类抗炎药同用。常用剂量为氯喹 0 . 25 克,每日 1 次服;羟氯喹 0 . 2 — 0 . 4 克,每日分 1 — 2 次服。部分病人每周服 5 天即可。待症状控制后,可改为隔天服药,或每周服 2 天维持。一般在服药后 1-2 月达到疗效高峰。由于抗疟药物排泄慢,组织亲和性强,尤其在眼,引起角膜沉积和视网膜病变,如及时停药可以逆转。一般应服药后每隔 6 个月作一次眼科检查。
(3) 肾上腺皮质檄素 为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主要药物,具有强力的抗炎、抗增生及免疫抑制作用。适用于急剧发病的多系统受损的狼疮、其他方法不能控制的非感染性狼疮高热、明显血细胞减少、肾炎、中枢神经系统病变、间质性肺炎及重度肝炎。肾上腺皮质激素的用量、给药途径及疗程,需根据病人的病情轻重、全身状况、合并用药及对治疗的反应而定。 一般为泼尼松 ( 强的松 ) 每日每千克体重 0 . 5 — 2 毫克。当急性活动性系统性红斑狼疮在临床上和血沉、蛋白尿、溶血等实验室指标得到良好控制后,即可考虑减量。本文评论:精彩评论:相关文章医院合作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