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医网据健康报讯(记者陆铁琳)“三项改革”启动以来,各地医疗机构十分关心的补偿政策有了新“说法”——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完善城镇医疗机构补偿机制落实补偿政策的若干意见》近日正式下发各地执行(见本报今日第3版)。
该《意见》是为贯彻《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精神,推动医疗机构改革而制定的。《意见》主要包含四方面内容:逐步弱化药品收益对医院的补偿作用;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进一步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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