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药监局 受贿
新华网深圳8月29日电(石义胜)记者昨日从盐田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提起公诉的原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尚金受贿一案,于7月25日在盐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8月21日,被告人郑尚金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没收扣押在案的奥迪轿车一辆,上缴国库。
被告人郑尚金于2003年初至2006年10月期间,利用其担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引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汤旭东(康力元公司总裁、另案处理)参评全国十佳杰出青年、康力元公司在浙江省的药品销售流通及购地建厂项目等方面为该公司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康力元公司给予的财物合计人民币10万元及价值58万元的奥迪轿车一辆。
法庭上,控辩双方就本案的争议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公诉人指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敏感部门,被告人作为省级药品食品监管部门的重要领导,利用事关国家和民生大计的药品监管权进行权钱交易,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破坏了国家药品监管的正常工作秩序,应当得到法律的严惩。
据了解,郑尚金受贿案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系列案之一,该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逐级指定,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2007年2月16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郑尚金立案侦查,并于次日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后来指定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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