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环境保护局向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清洁部门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清除卫生死角。
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重视农村
饮用水源的保护,在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周围,严禁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和从事有污染的活动,确保农村饮用水源不受污染;切实解决农村生活污水乱排放、生活垃圾乱堆放问题,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对政府确定的蔬菜产地及畜禽、水产养殖企业实施严格的环境监管,对建在禁养区内(包括农村集中饮用水源)的所有畜禽、水产养殖场要限期搬迁和关闭。同时对人、畜禽粪便要进行有机肥堆肥处理,采用高温好氧发酵或其他适用技术和方法进行杀菌、灭菌,达到粪便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其次是严格控制农用污水灌溉,严禁将未经处理的医院废水混入灌溉水体,严禁使用污水浇灌生食蔬菜和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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