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学者Patrick M在2004年港沪国际肝病会议报告了欧洲肝脏研究协会对“慢性乙肝的治疗对象、治疗时机和如何治疗”的共识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
治疗对象和时机
Patrick认为:当前,慢性乙肝的治疗的长期疗效还是有限的。因此,在决定治疗之前,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患者的年龄、肝脏疾病的严重性、可能的疗效、药物不良反应和并发症。慢性轻度肝炎的患者应当定期复查、监测,如果在随访期间发现有中度到重度肝损伤的证据时,应当考虑给予治疗。
如果患者有活动性乙肝病毒复制(HBV DNA大于105 copies/ml),转氨酶持续升高,应当考虑给予抗病毒治疗。代偿性肝硬化患者如有上述指标,也应当被治疗。失代偿性肝硬化患者应当在肝病专科治疗,根据情况考虑抗病毒和/或肝移植治疗。
如何治疗
Patrick说:重组干扰素α、拉米夫定和阿德福韦已经在许多国家和地区获准用于治疗乙型肝炎,但目前还没有关于这三种制剂疗效的随机对照研究。单一药物治疗已有参考数据,适当的联合治疗正在评估之中。选择哪种抗病毒药物应考虑这三种药物的长期疗效、不良反应、花费和对药物反应的预测因素,权衡不同治疗方案对病人利弊再做出决定。
对e抗原阳性没有肝硬化的中度或重度慢性肝炎患者推荐的治疗方法是:初次治疗使用干扰素α(500万单位每日1次,或900万~1000万单位每周3次,儿童每平方体表面积600万单位每周3次),疗程4~6个月。如果患者有干扰素的禁忌证、干扰素治疗无效或者病人不能耐受,可选用拉米夫定或阿德福韦。
对e抗原阴性没有肝硬化的中度或重度慢性肝炎患者推荐的治疗方法是:初次治疗使用500万~600万单位每周3次的干扰素α治疗,疗程12~24个月。如果患者有干扰素的禁忌证、干扰素治疗无效或者病人不能耐受,可选用拉米夫定或阿德福韦。
说明:亚洲人与欧洲人感染的HBV亚型、传播方式、感染年龄均有所不同。因此对药物治疗的反应也有所不同,以上治疗方案不能完全照搬,但乙肝携带者和轻度肝损伤患者不易急于进行抗病毒治疗这一观点已被我国许多学者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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