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日报7月12日讯 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良好,自今年7月1日全面展开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以来,这项工作得到全市大多数单位配合与支持,保障金征收工作进展顺利。这是记者7月11日在市残联了解到的。
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残工委成立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专家鉴定委员会,制定了工作规则,并就征收保障金的程序、方法等问题召开协调会议,以确保保障金的顺利征收。在经历了3个多月的宣传、统计、核残等程序,基础工作已经就绪的情况下,全市征收残疾人保障金于7月1日正式开始。市区两级残联已向1726个单位下达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
在征收保障金的工作中,市各有关单位首先明确分级征收的原则和范围。其次是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市残联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残疾人数,先后组织7次核残,核残结果以年审意见通知单位,并给予一定申诉期,所有下达的通知均要求有关单位作好签收。各相关部门做到互相协调、互相支持。市财政部门和地税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市残联的工作。如镜湖区地税局自始至终都参与市政府第10号令的实施,地税开发区分局协助下达通知书等。
在征收残疾人保障金工作中,还做到坚持标准,认真把关。针对部分企业提出的一些质疑,市残联从政策上作了详细解答,使这些企业配合执行。
市残联有关人士指出,从全市总体情况看,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本情况是好的,但还存在少数单位拒签拒报的现象。如开发区境内迄今仍有9个单位未上报统计报表,个别省属事业单位竟拒绝签收缴款通知书。另一方面,根据市政府第10号令的规定,持有劳动工伤残疾证、革命伤残证和残疾人证三种证件的人员,必须在用人单位的指导下,统一参加由市残联组织的专家鉴定委员会进行核残。但尽管残联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还是有少数单位顶着不办,如安徽工程科技学院等。鉴此,市残联呼吁,全社会特别是各公共单位要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政府的政令,积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朱晓蕙、李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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