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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一场低腰裤的爱情
http://www.5191.com 2006-11-6 15:32:59 来源:中国博客网2006年的秋天刚到我的手心里。
我察觉到这一点的时候,正好在楼下的排档等着自己的平菇炒鸡蛋。
每次吃饭都要等候在炒锅旁,任随油烟在脸上爬来爬去。为的是提醒炒菜的小伙子别往菜里放葱蒜味精之类的东西,这类怪癖直接导致我吃的菜基本只有盐和水两种调料。一个穿着很薄透的姑娘从我的身旁滑了过去,我扭头关注了一眼,她有一张类似娃娃般的笑脸。头发乱乱的,像是刚睡醒的样子,却背着一个硕大的包包,显然刚从单位回来。我冲着姑娘笑了一下,主要是针对她的迷糊。我一贯喜欢有些迷糊的姑娘,无可否认。姑娘滑了过去,对我的笑容不置可否。
炒菜的小伙子的大勺差点儿就把沾上的味精放进锅里了,我一声惊呼,他受惊之后把勺子跌在了案板上。随后明白过来,歉意的笑笑,把勺子放在水桶里清洗。
时间段不太好,周围全是下了班放了学的年轻人在吃饭喝酒,我拣了个空位置坐下,开始使劲儿把碗里盘里的饭菜往胃囊里做填塞的动作。脖子上突然感到一烫,我的第一反应是我那趁着夏秋交关打折买下的杰克琼斯要坏事了。等到我回头,没来得及发作,又看到那张娃娃的笑脸。笑脸这次不笑了,有些歉意加上赧然。娃娃脸的手上,端着一个倾斜的砂锅,砂锅里的牛肉,基本上已经找不着了。
我们尴尬的对峙着,最终我保持了风度挤出点儿笑容对姑娘说,好歹你总得说声对不起吧?姑娘回过神来,把砂锅丢到桌上,镇定的从包里掏出一张纸巾,帮我擦着脖子上的汤渍。我必须得承认,当她的手指触到我的脖子的时候,我感受到了来自指尖的冰凉。这种冰凉,让我打了个冷颤。姑娘注意到了我的颤抖,声调平静的跟我说,把衣服脱下来,我拿回去给你洗。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继续坚持,声音很低但是执着。
我说,衣服脱了我怎么吃饭啊?这里人很多的!
姑娘说,那好,你吃,我等你。
听到这句我等你,我想到一个五年前的姑娘,她也对我说过这句话。但是说完之后不到三个月,她就跟我的同学从床上滚到了床下。当时,我正在遥远的武汉读着莫名其妙的研究生课程。我没有责问他们,那个同学跟我相交十数年,那个姑娘跟我相交不过五六个月,并且他们能够搞到一起,都是因为我叫那个同学帮我照顾她的缘故。我分得清轻重,为了不丧失十数年的友谊,我必须原谅那个姑娘。听说他们最近结婚了!
娃娃脸说完等我,就真的坐在我边上,看着我碗盘里的饭菜,并且用眼光告诉我必须从速吃完。我懒得去跟她讲什么道理,只顾埋头吃饭。吃饭的过程中,我希望当我抬起头来的时候能够看到娃娃脸已经失踪了。在跟姑娘们的交往之中,我从来没有过如此窘迫的状况。一方面脖子上的砂锅汤渍擦拭的并不彻底,总有些黏糊糊的感觉叫人很不舒服。另一方面有个人坐在旁边看着我吃饭,总不是件令人愉悦的事情。这情形多少有些像是在坐牢,牢头先把泔水桶泼在我的身上,然后虎视眈眈的盯着我吃饭。没有人会喜欢这样,但是如果有人非说喜欢,我也没办法。
吃完之后我抬头,幻想中的离开并没有发生。我稍微有些沮丧,但更多的是欣喜。娃娃脸还在盯着我看。看到我吃完了,她的脸上一片轻松。
最终,由于她的坚持,她跟我上了楼,我把衣服脱给了她,随后她浏览了我租住的房间,说了声还行,就离开了。这叫我很不舒服,一个原本应该带着歉意唯唯诺诺的人,突然用奇怪的眼神打量你的部分隐私,并且说声还行,这多少有些让人感觉奇怪。
随后的发展不用我说,聪明的人都会知道。我相信你们的聪明,如同相信太阳是红色的地球是圆形的一样,因此我不打算多啰嗦。总之后来那个娃娃脸跟我混到了一起。我们一同搬离了朝天宫,在孝陵卫租了一套一居室的房子开始了普通的同居生活。不过我对于这也没什么把握,也许有一天当我黔驴技穷没什么东西可写的时候,我又会把这段经历拿出来说事,写一篇或长或短的小说。只是,那个时候娃娃脸不会再叫做李小语,我也不会说这段故事发生在朝天宫附近。如你们所知,人生就是如此虚伪。
同居之后,对于这段经历,我和李小语曾经有过一小段时间的争执。她坚持是她勾引的我,而我总怀着男子汉大丈夫奇怪的虚荣心,非要说是我在随后的岁月里下了猛药勾搭的她。幸好这个悬案并没有造成实际的困扰,就真相大白了。水之所以会落是因为容器打破了,石之所以会出也是因为容器的破裂。有人说这叫做真相大揭秘。李小语说出的真相担当了容器的角色,大揭秘则相当于打破容器的过程。
容器是这样破裂的:
李小语告诉我那次在楼下的“偶遇”其实并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在那之前已经有过一次了。当时她有一个男朋友,而我保持一贯的独自一人。说到这个男朋友的时候,李小语再三的跟我强调,他们只是普通的男女朋友关系,还没发展到床上。跟她上床并且把她那层可笑的处女膜鼓捣破的,另有其人,并且不许我打听。
李小语说,我第一次见到你是夏天,你穿着短裤衩和文化衫,一双人字拖,坐在楼下呼啦啦的喝啤酒。随后卖砂锅的大妈跑过来问你是不是卖电脑的,你茫然的摇头,很认真的告诉她,你是一个作家。想了想又转过头补充,你见过一个卖电脑的家伙整天呆在家里不用出门的么?大妈略有些狐疑的转身,口里喃喃的说着嘀咕的话儿,回到她的砂锅旁边。我对你有些好奇,二十一世纪还说自己是作家的不多见了。
这一点我很赞同,这件事的确在我脑海里有印象,而且这年头作家基本上是个贬义词,跟傻逼一样属于骂人的话。更多的时候,我希望自己是个流氓而不是什么作家。可是事实让我百口莫辩,我依靠写作为生,如果不说自己是作家而说自己是流氓,我会觉得那是在欺骗自己。
李小语继续说,之后又见了你两回。在这两回里,我跟那个男朋友分了手,原因本来不想说,但是怕你骄傲以为是看上你之后刻意分的手,于是还是告诉你好了。分手的原因是那个家伙不老实,想要带我跟他上床。
这一点我觉得没什么可信度,因为李小语在把衣服洗干净还给我之后,号称想找我借本书看。众所周知,许多的爱情故事都是从借书还书开始,但是更多的非爱情故事则告诉我们,一个爱书之人特别是一个作家,总是有着对于书籍的奇怪洁癖不喜欢把自己的书籍借人。当时就是这样,李小语找我借书,我不肯,她说我小气,说完之后就不肯走了,跟我耍赖。时间到了十一点之后,李小语终于没能从我这儿借到书,于是她要求我送她回家。从后来的故事发展看,李小语的借书纯粹是欲盖弥彰,她无非想跟我纠缠下去,否则这个故事就该到还完衣服就结束了。你们一定都知道了,李小语后来再次找我借书,当然,书还是没借成,人却被借到了床上。对于第一次跟李小语上床,我记忆深刻,那晚的月光很美,美的人们不想干别的事情就想接吻。于是我们接吻了,接完就上了床。这非常理所当然,不是么?
似乎我到目前还没有说清楚为什么我不相信李小语是因为不想跟前男友上床才分手的,不过聪明的读者一定已经猜到了。既然李小语已经不是处女了,而在跟我上床上,也没有表现出过多的矫情,那么同理可推,她的话就不那么值得相信了。
听到李小语这般说,我不想跟她争执,只好点点头。我想,只要我知道我爱她就足够了,管她是不是在这个细节上骗了我呢?
李小语接着说,分手之后我又见到你两次,随后就是你冲我笑的那次了。看到你的笑容,我知道你终于注意到我了,我就端着砂锅故意倒在了你的脖子上!
听到这儿我终于忍不住了,跳起来大叫,你就不怕那滚烫的砂锅把我烫死?
李小语笑着,将我扑到在褚红色的地板上。地板很凉,我倒吸了两口凉气。李小语在我耳边说,我主动勾引你,你总要付出点儿代价,否则也太容易让你骗到一个老婆了!
天地良心,既然是她主动勾引我,为什么还要使用骗这个字眼?不过这个时候我没有心思跟她讨论汉字的正确用法,我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扒光她的衣服,跟她在冰凉的褚红色地板上办事。李小语半推半就,嘴里发出低低的喘息声,我注意到头顶的日光灯不知道什么时候坏了,窗外射进来白晃晃的月光,并且波光粼动,就像是嫦娥在天上洗澡水光透到了地面上一样。
李小语是个好姑娘,她有一份让人不那么羡慕却四平八稳收入不低的工作。
李小语是浙江人(关于这一点,很多人都跟我说过,在我的小说里,女主角是浙江人的频率太高了,但是我就是喜欢让她们都是浙江人),在南京读的大学。大学不那么让人骄傲,知道它的人并不多。专业也很普通,普通到除了研究员之外没什么可以跟专业对口的工作——历史。学这个专业的人最佳的选择就是去当老师,李小语正是这么干的。她毕业后在学校里跟某位掌权的人物做了一笔交易,便顺理成章的留在了就读的大学里,成为一名历史系的讲师。
原本大学里可以给她提供宿舍的,但是她不愿每天就是教研组、宿舍、食堂这样的走来走去,于是自己花钱出来租房子。这也是后来我为什么会选择搬去孝陵卫居住的原因。她的学校靠近孝陵卫,而我正巧不用上班,住在哪儿都无所谓。
关于李小语和那位掌权的人物做的交易,她从来都没有告诉过我。我也没有主动问。因为我担心这个交易跟她说过不让我问的事情有关,也就是她的处女膜的问题。这跟李小语的态度有关,她十分痛恨她所在的大学,但是却对教师的职业津津乐道。况且我觉得如果李小语所说的交易是一笔钱,那么她完全可以说给那位掌权人物送了礼,而没有必要强调什么交易。既然用了交易这个词,总会让人觉得有些黑幕,或者居心叵测。
不过无论如何,这都无法影响李小语是个好姑娘。
但是好姑娘显然不能跟好婚姻混为一谈,否则我这个故事又该结束了。我希望你们相信,任何值得回忆的爱情故事都是悲剧收场,或者说是以分手告终。像是韩剧日剧里那种依靠死掉男主角或者女主角的方式来强调爱情的,都是欺骗无知少女或者少妇的桥段,对于神经比较坚强的其余同胞,最好是用事实来感动他们,让他们理解爱情如何成为一个悲剧。
我跟李小语最终当然是分手了,这就导致我和她的爱情即是一个悲剧,也是一段值得回忆的爱情故事。相反,如果今天李小语依旧跟我在一起,或者我们干脆义无反顾的结了婚,恐怕我就没有多少心情坐在这里往电脑上敲击这些字眼了。成为了婚姻的爱情,才是真正的悲剧。我相信这一点,如同我固执的相信一切爱情一样。
我发现我的叙述开始自相矛盾,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在铺陈了三千多字之后,我终于要说到关于爱情的实质。一个我喜欢的作家村上春树说过,所有的爱情故事都应该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到“你不觉得这是个令人感伤的故事么”结束。我和村上的观点一样,任何美好的爱情故事都以分手收场,按照人们的常识,那被称为悲剧。但是,和村上的观点不一样的是,我认为变成了婚姻的爱情,才是真正的悲剧。就像我从来不相信王小波和李银河的爱情一样。或许他们从前有过爱情,但是婚后,爱情就失踪了,查无此人。直到王小波死后,李银河才又重新找回了她的爱情。
在李小语和我的爱情显然必须成为一个通常意义上的悲剧之前,我打算把悲剧之前的事情在唠叨唠叨。
我之前就说了,李小语是个好姑娘,有一份让人不那么羡慕却四平八稳的工作。这导致她经常会质问我为什么不找一份工作。我不屑的反问她,你收入没我高,怎么还敢问我干吗不找工作的问题?
她会仔细的瞪大眼睛想半天,然后说,你这样不稳定么!
我总是笑着再问她,那你告诉我什么工作稳定?都是合同制,老板随时不想要你,只要给你多一个月的工资就可以赶你走。
李小语显得很无辜,走到门边,关掉屋里的灯。每次她走到门边的时候,我总会产生她想要离开的错觉,我经常这样毫无来由的丧失我的安全感。好在李小语并没有走,她只是关掉了日光灯。我拧开台灯的开关,她就怒目而视,我只好乖乖的关掉台灯。她快速走到床边,从枕头下把她的手机和我的手机都放进她的口袋里,防止我打开手机的盖子当手电筒用。如此迅速的被她看穿我即将的意图,我感到很沮丧。
灯全黑了之后,我有些害怕。是真实的那种害怕。
我忘了说明,我卧室的大床和写字桌之间,有一口井。也不是真的井,只是一个石制的井栏,属于文物的概念。农村现在也许还能看到,城市里早不见了。就是古时候那种水井边上围着的一圈三十厘米左右高度的石头井栏。当初我从溧水农村把它搬回来的时候,就有人威胁我,说让我小心半夜里从井口处爬出一个女鬼来。我当时不以为忤的端着无产阶级无神论者的架子,回答,我倒是想呢,正好晚上陪我过性生活,白天帮我烧茶煮饭,何其快哉!可是等到井栏真的放在我床边的时候,我就有些怕了。从这一点上说,我这个无神论者太虚伪,不过,人们总是如此虚伪,想到这点我就无所谓了。
井栏被我经常性的用来吓唬李小语,可是李小语这次不怕了,把所有能发光的东西都控制在她手里,我就藏不住我的恐惧,让它令人发指的沸腾了出来。
我对李小语说,小语,我们明天去西递吧,我想去住几天。李小语在黑暗中轻蔑的嘁了一声,让我心里有些起毛,她说,那边有很多古井的。
我暗暗的骂了一声,这个小蹄子,没事尽吓唬我。口里却不认输,还要驳斥她,你都不怕我怕什么,男子汉大丈夫……说着说着我就觉着不对头了,透过窗帘外边穿进来的一点点细微光线,我看到井栏边有一颗脑袋在晃动,头发还挺长……
我几乎鬼叫出声,但是瞬间判断那是李小语在捣鬼,心里又安稳了一些。可是恐惧不像牛鬼蛇神,不会被我心里的孔老二用怪力乱神斥责跑掉,我大声呼喝,希望能够驱赶恐惧。我说,李小语,你不要再玩花样了,少在井栏边上装神弄鬼!
李小语的声音出现在我身后,还有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的神经一下子跳跃了起来,根本无视我身体的节奏,大概以每小时四百多公里的速度向天花板逃逸。我竭力控制,才使得神经没有离开我的身体,并且呈匀减速老老实实停了下来。
我凝神看了看井栏,井栏边上的脑袋还在,可是李小语是什么时候跑到我身后去的?
我转过身,抱住李小语,还好,她的身体温度依旧,足有三十度以上。我多少因为李小语身体的温度镇定了一些,我心里当时想的是,反正即使有女鬼肯定也是两个人一起害,跟李小语这样的娃娃脸美女死在一起,也算死得其所,警察来了也会觉得我们是殉情而死,不会给这个唯物主义社会造成太多的神鬼恐慌。
李小语给我抱住之后咯咯咯的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知道我上了她的当了。我想从她口袋里把手机抢过来,可是她不肯给我。我只能采取最原始的方法,直接扒光她的衣服。从经验来判断,只有当我主动扒她的衣服的时候,她才会不反抗。李小语如我所料,真的不反抗了,任由我扒光了她的衣服,然后她也扒光了我的衣服。我得意的从她的口袋里取出手机,翻开盖子,用手机的光线照着井栏,很浪荡的笑着,说,让我看看井栏里爬出的女鬼美不美!
李小语不给我继续笑下去的机会,把我放倒在地板上,直接跨在我的腰间,我哼了一声就进去了。办完事之后,我终于找到机会仔细看看井栏旁边的那颗人头,果然不是人头,而且什么都没有。我心里的恐惧一下子又出现了,挟雷霆之钧,以超音速前进……
真的什么都没有。难道是我眼花了?
我问李小语,刚才你在井栏旁边放了什么?
李小语咯咯的笑,她说,什么都没有啊!你头昏了吧?
我学着《疯狂的石头》里的台词,说,你不但侮辱了我的人格,还侮辱了我的智商。说着,我又关掉台灯。那个人头又出现了。我指给李小语看,你看,那颗人头!
李小语不满意的从我身子上爬下来,仔细看着井栏,很认真的告诉我,不要玩了,这一点都不好笑。
我揉揉眼睛,人头还在,可是李小语似乎看不见。我怀疑我中魔了。
我向井栏爬去,伸手在人头上摸了一下……果真,什么都没有……我大叫,李小语,你把窗帘撩起来,李小语不满意的嘟囔着,但是还是撩起了窗帘。月光终于毫无顾忌用肆无忌惮的放浪姿势照在我们的屋子里,井栏旁边的确什么都没有了。我走到窗帘前仔细端详,看到窗帘上镂空的图案,果真像极了一颗长发的人头……
我暗骂一声,抱起李小语,冲进洗手间。
再晚点的时候,李小语躺在我身边,摸着我的下巴,问,你觉得我穿低腰裤会好看么?
我没回答她,而是点起一支烟,使劲抽。她又问,问你话呢,你觉得我穿低腰裤好看么?那种一弯腰就会把屁股中间那条缝露出来的!
我认真的思考了李小语的问题,还伸出手在她的股沟处摸了一把,摇摇头说,想象不出来,不过露屁缝总不会太好看!
李小语愣了一下,很快哈哈大笑,露屁缝!你真是个天才,这个词也想的出来!
我也愣了一下,随即也哈哈大笑,谁叫你爷们是个作家呢!随后为了自己跟着李小语愣了一下并且哈哈大笑觉得羞愧,这是典型的抄袭,太可耻了。幸好李小语没怪我。
后来李小语还真就穿上了露屁缝的低腰裤,弄得我跟她一起上街的时候总是习惯把手放在她的屁股上,帮她遮挡,生怕那两爿叫圣人看了都会脸红的丰满屁股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勾引无知青少年的目光。
分手是一定要叙述一番的,否则我一而再再而三提到的悲剧就不能成文。分手是我的错,这一点我必须承认。但是这分手多少有些可笑,原因是李小语那让我一直很担忧的低腰裤。
那天,我一个人走在王府大街上。我原本是想去北京涮羊肉边上的影碟店买DVD的,但是走着走着,我就忘记了自己的目的。原因是看到了太多的低腰裤,自然也就看到了太多的原本不该让我看到的屁缝。虽然那些屁缝一直让我心里不安,并且偶尔会为它们感到羞愧,但是不可否认,那些屁缝勾引了我,我看的心旌动摇不可自拔,一路跟着一个丰满的屁缝走了两里地。
等到那个屁缝走进单元门的时候,我有些慌了。我发现眼前的一切那么的陌生,完全没有来过。我礼貌的向经过的一个大妈询问哪儿是小区的大门,大妈端详了我两眼,没有回答我,小脚加了两步,跑得比兔子还快。我终于对于刘翔的异军突起有些理解了,有了这些跑得飞快的小脚老太,加上祖传的轻功草上飞,跑不过世界纪录才怪呢!虽然我对于老太的奇怪举止感到异常的莫名,但是长期良好的书本教育让我对此不予理会。我又问了个穿着伪警服的真保安,保安跟老太一样,用异样的眼光打量我,然后用蹩脚的南京话说了一句,犯甩啊?一听就是从苏北农村跑到省城来揽活儿的。说到这儿我有必要打断一下,我必须解释我说这句话的动机。我没有任何瞧不起苏北农村的想法,相反,我很尊重他们,没有他们,南京不可能如此日新月异的发展。我只是客观的描述那个保安的口音属于苏北农村常见的口音而已。闲话就说到这儿,接着说保安。保安见我未置可否,又补充一句,在那头。说罢伸手指给我看。可不,大门就在我身后。
我出了门后,看到了大街,可是还是很陌生。按说不应该,我在朝天宫附近住了足有一年,这一片就没有我不熟悉的小区。虽然我搬到了孝陵卫,也不该如此之快就忘了这片的长相。无奈,我只得站在路边短了一辆出租车,掏出身上原本准备买DVD的钱,告诉司机去孝陵卫。司机咧开大嘴一笑,把我丢在了理工大学一号门口。
我走上楼的时候才发现天已经黑了,可见我已经迷糊到了什么程度。李小语已经回来了,坐在客厅里灯也不开生闷气。见我进门,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说,屁缝好看吧?真奇怪,她怎么知道我看屁缝去了?由于理亏,我没回答,走到饮水机边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水。正喝着,李小语的手伸了过来,夺走了我的杯子,咕噜咕噜的往她嘴里倒着水。我更奇怪了,我口渴李小语喝水也解不了我的渴啊,那她帮我喝水算怎么回事?喝水上厕所之类的事情,还是自己亲自去做比较好。这是我站在饮水机旁思考了半天的结果。
李小语喝完了杯子里的水,也不把杯子还给我,而是恶声恶气的说,屁缝好看吧?
我怀疑她是不是跟踪我了,但是我还得装糊涂,什么屁缝啊?我买碟去了!
李小语一伸手,碟呢?
我找了半天没找着,只能期期艾艾的说,没看到什么好碟,诶,我没看到什么好碟这总行了吧?我很得意我这么快就想出这样一个完美到无可非议的借口,我果然是个天才!
不料李小语又是一哼,哼哼!我最讨厌别人这样,有话就说,没话就别说,我肚子都饿了,你却在我面前这么哼哼,算怎么回事?当然,这话我没敢说,毕竟是理亏,我只是从李小语手上拿过杯子,又倒了一杯水。这次李小语根本没等我喝一口,直接抢了过去,咕咚咕咚又喝完了。我生气了,把饮水桶从饮水机上抱了下来,对着嘴巴直接灌。李小语这次不抢了,她根本抱不动这么大一个水桶。我喝够了水,坐到桌边上去,拧亮了灯。屋子里一下子光明起来,我发现还有一个人,就是我刚才跟着走了两里地看见的那个屁缝。
妈的,屁缝是怎么出现的?李小语果然跟踪我了。
但是很快,我又开始怀疑,李小语是不是早就策划好了,先用她自己的屁缝引诱我,让我满脑子除了屁缝就不剩下别的什么了。然后在安排这个精彩绝伦的屁缝走在我前边,勾引我跟上去,然后她在家里好整以暇的等待我回来,劈头盖脸的抢我的水喝。义正词严啊,我只能认输。谁叫被人算计了呢!
李小语说话了,我把屁缝给你领家来了,你好好看看吧。然后就赌气般的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那个屁缝摇曳生姿一步三晃的走到我面前,把整个屁股都放在我眼前,让我仔细的观看。开始的时候我跟李小语赌气,于是干脆把眼珠子从眼眶里取下来,凑到屁缝边上使劲儿看。看到后头就有些不可自拔了,眼珠子整个掉了下去,欢呼雀跃,一点一点往下探索。最终看到了完全的屁缝,我知道不能再往下看了,再看下去就该看到更深层的内容了。其实我很想继续看,但是李小语在旁边,我实在不好意思也没有理由放着她的不看,去看街上捡回来的屁缝。
我讨好的把眼珠子从屁缝里抠出来,安回到眼眶里,试着转了转,机能一切都还正常。李小语又哼了一声,问我,好看么?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如果说实话,的确挺好看,而且我预计继续看下去会更好看。可是不能说,说了李小语会让我好看。说不好看吧,会伤了屁缝的心,而且还会被人说虚伪。我都能想象出如果我说了不好看,李小语会用什么样子的话来指责我。她一定会说,不好看你看了两里地,回来还念念不忘继续看?跟一个作家住在一起这么长时间,她怎么也学会一些挖苦损人的话了,众所周知,作家就是靠挖苦和损人支撑所有的文学创作了。
于是我嘟起了嘴不回答。
但是这样也不好,这样会被李小语指责我在跟她赌气。果不其然,李小语说话了,你还生气了?你还有理生气了?搞得像是我去看人家的屁缝去了似的。李小语说完这句话,我抬头看了一眼屁缝的脸,发觉她的脸红了。任谁在这样的话底下也不能不红脸,除非她没有读过圣贤书。
我的脸也红了,我决定低头认错。李小语就喜欢我这样,她喜欢看到我认错。她总说我认错的时候特别可爱。
可是这次她没有给我认错的机会,而是站了起来,走到门口。一瞬间,我知道她这次是真的打算出门了。她回头说,我给你半个小时,枕头下头有杜蕾丝。说完她就出去了。她太侮辱人了,这叫什么话?什么叫做枕头底下有杜蕾丝?我只不过看了几眼屁缝而已,至于就要逼我跟屁缝办事么?我很不快乐,很真实的不快乐!或者说我感到忧伤,年轻人都会感到忧伤,我担心李小语从此一去不回头了。
后来的事情有些不受控制,屁缝自己把低腰裤脱了,把整个白晃晃的屁股摆在我的腿上。我必须承认,我的自控能力太差,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搞得,就跟那个屁缝搞到床上去了。搞到床上之后,我还耍了个小聪明,自以为得计的没有使用杜蕾丝,心存侥幸以为这样就不会被李小语发现事实。可是屁缝走了之后,李小语风一般的闯了进来,站在床边,看着赤身裸体的我。我很害羞,用被子遮住了下体。
李小语的眼睛里全是眼泪,叫我心疼。我从没这么心疼过。
李小语伸手从枕头底下取出没拆封的杜蕾丝,质问我,你以为不用我就不知道了么?她的脸上被月光照得波光粼动,我觉得自己很残忍,怎么能让这样的一个娃娃脸受伤害呢?我道歉的话语在喉咙里咕噜了半晌,终于在李小语转身打算飞奔的时候脱口而出,我错了!李小语一个急刹车,停了下来,转过身咬着嘴唇,泪水还没干,却笑了。
李小语说,还好,还知道认错,证明还不是个畜生!
李小语脱光了衣服,要求跟我办事。我真的没有心情,但是只能选择顺从。办完之后,我有一种被强奸了的羞赧,躲在被子里不敢见人。李小语拉开被子,把脑袋塞进了我的胸口,低声问我,跟她办事爽么?我不知道如何回答,李小语幽幽的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你回答不了,那好,跟我比起来,哪个更爽?我毫不犹豫的脱口而出,跟你更爽!李小语扬手在我脸上狠狠的抽了一下,那你还跟她办?
李小语穿上衣服收拾行礼的时候,我一言不发,保持侧躺的姿势在床上默默的看着她。直到她走出门口,我才明白,她是再也不会回来了。我不知道她身上的钱够不够去宾馆开房渡过今晚的,不过她也可能直接搬回学校的宿舍,反正那儿一直都空着,只是灰尘厚了点儿……
其实我也知道以上所述不足以取信我的读者,于是我打算告诉你们原原本本的真相。那就是我偶尔在大街上看到一个姑娘,鬼迷心窍的上去搭讪,结果很快就成功了。后来借着李小语出差的时间,把那个姑娘带回来办事。只是没想到办到一半的时候李小语突然出现在卧室门口,大街上捡来的那个姑娘先给了我一个耳光,骂我是流氓,然后李小语甩了我一个耳光,但是没有骂我流氓,相反还跟我继续办事。办完之后,李小语再也没有回到我的身旁。
这就让我以上煞费苦心的故事变成了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故事,从两情相悦开始,到身体的背叛结束。我不好意思把它真实的记录下来,就耍了以上的花招。我真是太卑鄙了,而且很下流!
李小语走后,我感到身体里有一些什么东西死去了。那可能是我的青春,也可能是我的爱情。
我走在大街上,阳光很刺眼。我想起李小语脸上的波光粼动,跟月光很像。
站在人流熙来攘往的新街口街头,我突然泪流满面。一声尖锐的刺响结束了我的眼泪,我看到一个身体高高的被抛向天空,又由于地心引力不可避免的回到地上。在那一霎那,我真希望那个被抛上天的身体,是我的,或者是李小语的。那样,我就可以带着深深的内疚一辈子缅怀她了。我的嘴角露出恶毒的微笑……
第二天,在报纸上,我看到一则新闻:
一外地游客XXXX于新街口与一辆BMW Z5相撞,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司机在逃中……
终于,这个故事可以套用村上春树的爱情模式了——很久很久以前,我在楼下的大排档爱上了一个女孩。经过种种经过,我们分手。分手之后,我用尽余生,希求得到女孩的原谅。只是,她永远不会知道我的忏悔……你不觉得这是个令人感伤的故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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