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口素质的现状
http://www.5191.com 2004-7-1 16:34:54 来源:网友推荐一、中国人口身体素质
身体素质是人口素质水平的基础,它包括先天的和出生后生长发育、疾病死亡等因素。
(一)平均期望寿命
人口寿命分析是反映人口身体素质的重要指标。解放前,我国居民平均期望寿命只有35岁,属于世界上最低的国家之一。建国后,居民期望寿命迅速提高,40年间提高了34岁,已达到69岁。
我国人口平均期望寿命的变化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增长速度快。以上海为例,从1951年的44.6岁到1987年的74.46岁,36年间提高了30岁,这个速度比平均期望寿命增长较快的日本还要快。
2.平均期望寿命的提高具有不均衡性。由于中国地域辽阔,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因此反映在平均期望寿命上就出现了提高的不均衡性。根据1975年全面调查资料编制的寿命表分析,我国不同地区平均期望寿命大体上可分为三类:(1)平均期望寿命较高的地区:如上海、天津、北京、黑龙江、辽宁等,其中女性上海居首位,比全国平均期望寿命高7.67岁,男性天津名列前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6.15岁。(2)中等水平地区:如浙江、河北、福建、山西、安徽、吉林、内蒙古、江苏、河南、陕西,均略高于全国平均期望寿命,而江西、湖北、宁夏、湖南、青海、新疆则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平均期望寿命较低地区:主要有贵州、四川、西藏、云南。其中四川男性低于全国平均寿命4.09岁,贵州女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76岁。全国平均期望寿命,最高与最低的级差为男性10.2岁、女性13.43岁,充分反映了这种不均衡性。
3.平均期望寿命在国际上比较,仍低于发达国家,而在发展中国家中则属于偏高水平。当今世界人口平均期望寿命大为提高,而且最高与最低寿命之间的差距在逐渐缩小。据1982年资料表明,全世界人口出生时的期望寿命为60岁,说明世界人口身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以1987年数字为例,我国人口平均期望寿命比日本低9岁,比英、美、法低7岁,但比印度高10岁,比泰国高3岁。
4.大城市期望寿命的延长,导致了人口老龄化的提前出现。如果运用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为老龄化标准,则上海市已于1982年率先进入老龄化社会(7.34%),北京和天津1987年亦分别达到6.66%和6.54%,短期内即会步入老龄化城市。但如果按照联合国的标准,即60岁以上人口占全国人口10%以上为老年型国家,则上海、北京、天津均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北京为例,1987年底为止,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0.4%,比原预测的老龄化时间提前了三年。据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负责人1988年的发言,我国目前60岁以上人口已有9000万,约占总人口的8.4%,预测2000年全国将达到1.3亿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1%,从而跨入老龄化社会。
世界上57个进入老龄化国家的经历表明,人口老龄化是社会进步的象征,但同时也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我国老年人口迅速增加,劳动结构发生改变,各种老年人问题相继出现,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挑战。
(二)婴儿死亡率
婴儿死亡率表示每年每千名出生中不满周岁婴儿的死亡数。国内外专家学者均认为这是一个敏感的死亡指标,因为婴儿死亡除婴儿抵抗疾病的能力低外,还与社会制度、经济、卫生条件,尤其是妇幼保健工作的质量有关。因此,该指标不仅是反映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与医疗卫生保健水平的重要依据。
解放以来,我国婴儿死亡率的变化及其现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婴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解放前,我国婴儿死亡率高达200‰~250‰,其中大城市120‰左右,农村及边远地区可高达300‰。解放后,由于大力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健全组织,培训人员,推行新法接生,加强孕产期保健,防治婴幼儿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从而使婴儿死亡率迅速下降。1952年北京市城区婴儿死亡率下降至65.7‰。上海市区为81.17‰。1954年14省市5万余人的调查,婴儿死亡率为138.5‰,1958年19省市调查为80.8‰,其中城市50.8‰,农村89.1‰。1962年北京市城区为21.7‰,上海市区为20.69‰。1973~1975年全国29省、市自治区死亡原因回顾调查结果,婴儿死亡率下降为47.04‰。1982年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表明,婴儿死亡率已降至34.08‰,1983年国家儿童情况抽样调查结果为30.00‰。1985年全国36个市72个县,近1亿人口居民死亡原因调查结果婴儿死亡率城市为14‰,农村为25.1‰。1989年对1985年调查点的调查表明,婴儿死亡率城市已降至13.8‰,农村为21.7‰。
2.婴儿死亡率水平相差悬殊。以1982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看,北京、上海、天津最低,青海、新疆、西藏最高。除存在上述地区差异外,还存在着明显的城乡差别,据1988年全国卫生统计年报,将城市分为大、中小两类,农村则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分为三类地区,则婴儿死亡率大城市为12.66‰,中小城市为18.08‰,一类农村如京、津、沪部分县及江、浙部分县为21.04‰,二类农村如江西、湖北、广东等部分县为26.27‰,三类农村即甘肃、安徽、贵州部分县为48.8‰。近年来,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合作下,对我国边远地区三百个贫困县的初步调查摸底情况看,婴儿死亡率有的可高达70‰~90‰,一般均在50‰以上,充分反映了我国婴儿死亡率分布不均匀的现状。
(三)粗死亡率和死因构成
粗死亡率就是全国人口中每年每千人口中的死亡人数。它除受社会制度、经济条件和卫生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外,还与人口的年龄构成有关。一般地讲,老人与婴儿的死亡机会较多。解放前,我国人口粗死亡率高达20‰以上,解放后有了大幅度的降低。到1978年已降到历史的最低点(6.25‰),比1949年下降了68%。我国死亡率的变化有以下几个特点:(1)1949年至1978年死亡率逐年下降。(2)1978年以后由于人口结构发生变化,开始向老龄化发展,故粗死亡率有所上升,但对死亡率进行标化后仍显下降趋势。(3)各个年龄组的死亡率均明显下降。(4)死亡率在全国地理分布上存在着明显差异,如东北、东南低,西北、西南高,其中西南四省死亡率均在9‰以上,西北仅次于西南。根据1973~1975年调查资料表明,标化死亡率最高省份为贵州(10.37‰),最低为上海市(4.53‰),两者相差1.3倍。同时,死亡率在城乡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大、中城市标化死亡率平均为5.32‰,小城市为6.01‰,农村为8.17‰。(5)我国死亡率水平与国际上比较,虽然与发达国家仍有一定距离,但同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的人口死亡率不但下降速度快,幅度大,而且它的转变也很有特点。即所有年龄阶层的死亡率均在迅速下降,同时,婴幼儿死亡率和成年人因传染、感染性疾病致死的比率有了大幅度下降。这些在亚洲是十分引人注目的。
死因构成比(又称死因谱)及其顺位可以反映出一个国家的主要死因及各类死因构成及其变化。1975年在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进行的三年死因回顾调查结果表明,从全国总体情况看,首位死因是心脏病,约占总死亡数的17.20%,第二位是呼吸系疾病,占总死亡的15.70%。第三位死因是恶性肿瘤,占10.23%。前三位死因共占总死亡数的43.13%。第四位是意外死亡,占9.4%。第五位是消化系疾病,占8.89%。急性传染病已退居第六位,占8.49%。无论城市抑或农村,心脑血管疾病均占首位死因,急性传染病城市已退居至第八位,农村退至第六位。至1989年,城市第一位死因已为恶性肿瘤,占总死亡数的21.42%。第二位是脑血管疾病,占总死亡数的20.94%。第三位是呼吸系疾病,占15.96%。第四位为心脏病,占15.76%。第五位是意外伤害和中毒,约占7.43%。急性传染病已退居10位以后。农村死因顺位依次为呼吸系疾病、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心脏病、损伤和中毒,急性传染病已退居第九位。
(四)潜在寿命损失年(Potiential Years of Life Lost,PYLL)
长期以来,世界各国均以死亡率、期望寿命等作为反映居民身体素质状况衡量不同疾病对生命危害的重要指标。但是这些指标有其局限性,它不能区分不同年龄组人群的死亡对寿命造成的损失。从反映的对象看,死亡率多反映老年人群组的死亡情况,是客观地反映。而PYLL值则是反映一个国家劳动力人群组损寿的原因,是积极的发现。特别是在一些人口老龄化的国家和地区,其社会经济的发展主要依赖于劳动力人群的数量和素质。因此,在许多国家的死亡统计中近年又增加了PYLL指标,用来衡量各类疾病对“早死”的影响,从预防“早死”,保护劳动力的角度来估计各类疾病的相对作用。
(五)生长发育水平
儿童青少年身体发育水平,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儿童青少年健康水平的标志,也是反映一个国家、民族和社会的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生活水平的尺度,更是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人口素质状况的重要方面。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的评价一般从人体的形态与机能两方面进行。形态指标主要有:身高、体重、坐高和胸围。机能指标主要有:脉搏、血压、肺活量和运动能力(如50米跑、引体向上等)。为了对生长发育情况做出科学、准确的评价,各国学者均在探索最佳的评价方法,如指数法、百分位数法与离差法、相关法、体型图法、发育年龄评价方法、生长速度曲线图和综合评价方法等,从发展趋势看,综合评价方法将是今后探索生长发育评价方法的主要方向。
1985年卫生部和全国妇联委托中国儿童发展中心和首都儿研所对我国10省7岁以下儿童体格发育状况进行了调查,这10个省是吉林、山西、甘肃、新疆(代表北方)、江苏、四川、江西、湖南、广西、贵州(代表南方),共随机抽取了57个县和18个城市的175290名0~7岁组儿童进行了研究分析。结果发现儿童的生长发育存在着以下差异:
(1)性别差异。从测量结果看各项形态指标不论城市还是农村男孩均大于女孩,这种差异随着年龄增加而逐渐明显。
(2)城乡差异。在不同的年龄组其差异是不同的。体重、身高、坐高与头围,不论男孩或女孩出生时相差不大,随着年龄增长,小年龄组差别不大,而稍大年龄组城市明显高于农村。
(3)地区差异较明显。除头围外,身高、体重、胸围均是北方高于南方。北方经济较发达的省和南方经济较后进的省差别更大。以农村儿童为例,吉林省农村6~7岁组男孩体重为19.01±1.95千克,而贵州同年龄组仅为17.04千克,相差1.97千克。吉林省该年龄组身高为112.1厘米,比贵州106.5厘米高出5.6厘米。这些差别除与地理、气候因素、遗传有关外,亦与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有一定关系。
人的身体素质是受多方面因素制约的,与长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有关。因此,目前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也存在着值得注意的问题。
(1)发展的不平衡。除了前面述及的地区、民族、性别等发育的不平衡现象外,在形态发育上,人体向纵向生长与横向增长的比例不平衡,有继续向“细长型”即豆芽型发展的趋势。主要是体重不足,比1979年调查时更突出。而肥胖问题并不带普遍性。按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用身高标准体重评价营养状况的标准,我国男女学生体重不足者分别占28.98%和36.16%,而体重超过者仅占2.67%和3.39%,肥胖者比例更低,约为0.56%。
(2)一些疾病影响着儿童青少年的正常生长发育。像缺铁性贫血,视力不良、沙眼、脊柱侧弯、神经衰弱等患病率较高,应引起足够重视。其中视力不良问题最严重,汉族学生视力不良率竟高达34.26%,少数民族平均为12.50%。城市重于农村,女生高于男生,且有随年龄增长而升高的趋势,以13~17岁五个年龄组增长较快,最高达74.67%。另外其他几种较多见的疾患,如高血压病,青春期的检出率急骤上升,男性略高于女性,地理分布有北高南低,东高西低的趋势。心脏病在汉族学生中以先天性心脏病为主,是风湿性心脏病的3.9倍,而少数民族学生则风湿性心脏病高发,是先天性心脏病的3.7倍。在大学生中,肝炎、肺结核的检出率有上升趋势。大学生肝炎检出率为1.08%,而全国9~22岁检出率仅为0.61%;结核病在大学生中检出率为1.13‰,而全国7~22岁检出率为0.53‰,检出率均明显高于全国。
(六)出生缺陷现状
所谓出生缺陷,是指出生时发现的遗传性疾病和不具遗传倾向的各种先天畸形,而出生缺陷监测往往是指后者。人类胚胎和胎儿的先天畸形往往是孕前或怀孕早期受到不良环境影响的结果,也是早期流产、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和婴幼儿夭折的重要原因,更为重要的是存活的畸形儿不仅本人痛苦,成为人口素质较低的人口,同时给家庭和社会也造成很大的负担。
过去我国缺乏这方面系统的资料,但是从北京市西城区1953年新生儿死因分析资料中,可见与新生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无关的先天性心脏病和先天性畸形的死因顺位上升为第一位,说明先天性心脏病和先天畸形是影响目前新生人口素质的重要原因。
80年代以来,为了认真落实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北京医科大学出生缺陷监测中心,1985年完成了京津地区出生缺陷的描述流行病学研究,并在此基础上主持开展了我国南北方出生缺陷监测的协作研究。对1986年10月1日至1987年9月30日期间满28周,或体重大于1000克的活产、死产及死胎,无论有无畸形均为监测对象,监测结果显示:(1)总缺陷率:在264371名出生中,总缺陷率为11.4‰(±0.41)。采用直接标化法以避免因南、北方省市监测对象居住地构成(城、乡、矿)的差别可能对总缺陷率水平的影响,结果南、北方总缺陷率分别为10.9‰和11.8‰,仍表现为北高南低。(2)我国常见先天缺陷种类及其患病率:该监测共发现和登记重要缺陷105种(类),其中患病率大于和等于1.0/万者有30种(类)。
南北方危害最大的前五位病种相同,次序不同。北方的畸形中神经管缺损(NTD)最突出,而南方以唇腭裂占首位。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于1986年对20个试点县进行了48089名出生的出生缺陷监测,发现缺陷儿309个,各种畸形33种394例,总出生缺陷率为6.43‰。男、女出生缺陷率分别为5.19‰和6.95‰。北方和南方出生缺陷率分别为9.92‰和5.66‰,仍呈现北方高于南方的现象,同时,该次监测还发现在北方各月份出生缺陷率有明显差异,即冬春高于夏秋季。而南方则无明显差异。
1986年10月至1987年9月,中国出生缺陷监测协作领导小组的报告。在卫生部领导下,对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945所医院,妇幼保健院(所)进行了围产儿出生缺陷监测,初步摸清了我国围产儿素质的现状。(1)总出生缺陷率:监测围产儿总数为1243284人,其中有出生缺陷16172例,总出生缺陷率为13.07‰。山西省最高,为20.59‰,湖北省最低8.83‰。(2)出生缺陷种类及分布特征:全国共查出101种出生缺陷,其中严重的前五位出生缺陷是:无脑畸形,脑积水,开放性脊柱裂,唇裂合并腭裂,先天性心脏病,双胎及多胎出生缺陷发生率(19.70‰)高于单胎(12.86‰)。除597例围产儿未填性别外,男婴645273例,女婴597192例,性别不明222例。男婴出生缺陷率为13.10‰,女婴为12.55‰,两者存在着显著差异。
从上述不同的出生缺陷监测结果发现,总出生缺陷率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主要可能是:(1)出生缺陷监测在设计、实施和监测方法上存在着差异;(2)监测的范围不同,比如,全国出生缺陷监测采用的是监测点监测,即以医院为基础,而其他监测有的是地区性监测,有的测量以医院监测为主,同时还有部分地区性监测。另外,我国监测的结果比美国的结果(以亚特兰大地区1981~1983年缺陷率为23‰为例)要低得多,这是因为国外监测对象内还包括孕周20~27周者,且其20%围产儿的监测期可长达7天至生后12个月。
(七)残疾人现状
为预防残疾发生,推进残疾人工作和制定有关的法规、政策、规划和开展科学研究提供可靠的数据,由民政部、卫生部、国家统计局等十个部委协作进行了中国首次残疾人的抽样调查。调查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样本量为1579316人,约占全国人口的1.5‰。调查的标准时间为1987年4月1日零时。调查的残疾类别为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病残疾。凡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残疾列为综合残疾,即五类六种残疾。残疾诊断标准以“社会功能障碍为主”的定残原则和尽量与国际通用标准相一致的要求,制定了五类残疾标准。调查采用分层等距整群随机抽样方法,即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分总体,按当地的自然条件、经济、文化和卫生水平,进行县、乡、村(区、街道、居委会)三级抽样,以村或居民委员会为抽样群体,全国共调查了3169个整群,每群人口平均500人。调查采用入户调查的方法,由调查员先行入户调查,运用残疾人筛检表筛选出可疑残疾人,然后由五科专门医师入户定残,共调查了369448户。现将主要结果介绍如下:
1.调查的情况: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调查了369448户,1579316人。所得数据为:
——有残疾人的家庭6602户,占调查总户数的18.11%。
——调查员入户与被调查人口见面1537455人。
——调查员筛出可疑残疾人176888人。
——医生与可疑残疾人全部见面,经检查、诊断,确定五类残疾和综合残疾77345人。2.残疾人的分布现状。
(1)在全国样本范围内共有残疾人的家庭为66902户,占调查总户数的18.11%,平均每五户半就有一个残疾人户;调查确定的各类残疾为77345人,现残率为4.9%,平均每20人左右就有一名残疾人。以1986年底的全国总人口为基数,按现残率4.9%推算总体,全国约有各类残疾人5164万人。
(2)残疾人的性别、年龄分布:调查确定的77345名残疾人中,男性38694人,女性38651人,性别比(女=100)为100.11。比较调查人口与残疾人口的人口金字塔可以发现二者性别和年龄上的差异。调查人口的金字塔比较规则,而残疾人的图象则呈哑铃状,在60~79岁区间出现凸峰,且女性多于男性,反映我国残疾人老龄化的趋势。(原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司编.人口与计划生育课题研究成果汇编)本文评论:精彩评论:相关文章医院合作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