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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
http://www.5191.com 2003-11-14 15:39:40 来源:网友推荐梅毒梅毒是一种严重的性病,及早治疗可以完全痊愈,但如果不加医治,则可能引起各种并发症,如心脏病、精神病、甚至死亡。
梅毒会於性交时传染,或经由胎盘(先天性梅毒)得来,病原是梅毒螺旋菌,潜伏期由九天至九十天不等,大部份病人都会在接触病菌后的第三至四个星期发病。
第一期:初期
在性器官及其附近出现无痛的损口或溃疡。男性的损口或溃疡极容易察觉;但女性方面,由於损口可能隐藏在阴道内,故很难发现。无论医治与否,损口都会在数日至数星期后自然消失。
第二期:中期(通常在六至八星期后)
病者的全身(包括手掌和脚掌)都可能会出现不痛不痒的皮肤疹,并会有口疮、淋巴结肿胀、发热、喉痛或类似感冒的症状。
第三期:隐性期
没有症状,疾病似乎己痊愈,但若验血的话便会发现其实体内仍有梅毒。
后期
已对心脏、眼睛、耳朵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明显的损害,最后引致失明、瘫痪及死亡。
先天性梅毒会由受感染的孕妇於十六孕周后传染给胎儿,造成胎死腹中或各种残缺,如眼盲、耳聋等。充份的治疗(於十六孕周前)是可避免胎儿受到损害的。
治疗:
治疗方面,通常会使用极大剂量的青徽素(PROCAINEPENCILLIN),而疗程需要持续一段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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